首页 > 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中物院建筑类合格供应商名录内企业,办理企业名称、入库资质范围、联系人、备案人员等信息变更事宜。
二、申报材料
㈠企业名称变更:
⑴原企业名称与变更后名称关联证明;
⑵新营业执照;
⑶新资质证书、保密资格证书、开户许可证等。
㈡增加入库资质范围:
⑴审核机构出具的同意扩项的审核报告;
⑵相应资质证书;
㈢联系人变更:
⑴联系人变更函(正式公函,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前后联系人基本信息);
⑵新联系人授权书(法人授权);
⑶新联系人近一年社保证明;
⑷新联系人职务证明;
⑸新联系人手持身份证件半身照。
㈣备案人员变更:
⑴备案人员补充/变更函(说明原因、已备案人员情况、变更前后人员信息);
⑵补充/变更后人员身份证;
⑶补充/变更后人员社保证明;
⑷补充/变更后人员劳动合同;
⑸补充/变更后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三、办理流程
企业通过中物院电子招投标平台办理上述变更事宜,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
具体方式:申报企业登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选择业务申报登录,点击相应企业类型,输入账号和密码,进入中物院电子招投标平台。
㈠企业名称变更:
点击信息管理—基本信息栏,将企业名称修改为变更后的名称,并上传原企业名称与变更后名称关联证明、新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涉密证书和开户许可证等电子扫描件。
企业名称变更可视需要,分步办理,取得最新的营业执照、原企业名称与变更后名称关联证明即可办理变更。其他证件材料待完成名称变更后及时上传。
涉密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等基本信息变更的,按照上述原则申报,将相应内容修改为变更后的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件。
㈡增加入库资质范围:
点击信息管理—经营资质栏,增加资质,完善信息,并上传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和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
办理增加入库资质范围之前,企业需向中物院固管中心提交扩项申请函(纸质公函)。中物院固管中心委托审核机构对企业开展扩项审核。扩项审核结论为推荐入库的,方可办理增加入库资质范围。
㈢联系人变更:
点击信息管理—基本信息栏,修改联系人及其基本信息,并上传联系人变更函(联系人职务证明处)、新联系人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近一年社保证明、职务证明、手持身份证半身照等电子扫描件。
㈣备案人员变更:
点击信息管理-职业人员,增加补充/变更备案人员,完善人员基本信息,上备案人员补充/变更函(项目经理其他材料处)、补充/变更后人员身份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电子件。
待职业人员验证通过并生效后,点击信息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增加人员职业资格信息,并上传职业资格证书电子件。
注:备案项目经理、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上限为20名。变更备案的,自变更审核通过之日起6个月后生效。
以上事项均采用网上审核方式。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中物院固管中心将通过中物院电子招投标平台告知存在的问题并退回;符合要求的,中物院固管中心将及时审核(其中,联系人变更,如申报材料符合要求,中物院固管中心将公示变更情况,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异议的,将审核通过;其他事项变更,如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将审核通过)。
四、联系方式
中物院固管中心 余强/于刚 0816-2493842/0816-248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