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4A区域综合利用项目施工
补遗01号
致各投标单位:
为避免投标人产生歧义,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1、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依据住建部建质[2011]111号文相关要求,签订合同时统一调整为: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施工时间的80%。
2、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统一为:可以调整。
3、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已明确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余所述
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的所述内容为准。
其余内容均不变
招标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