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SJ-4项目炸药检测间 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补遗: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6其他要求-(20)条以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1.19条,统一修改为:“根据施工图册(建筑)中建筑设计说明5.13条:容器设备应在101房间±0.000以下完成之后进场组装,组装调试完成之后再进行地面以上的墙体浇筑。因组装调试减振快关抗爆容器需要暂停该区域结构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根据实际安装调试情况工期进行顺延,投标人应密切配合甲方开展该项工作,并综合考虑因工期延长产生的一切费用,结算只对工期进行延长调整,不再因该事项进行任何事项的费用索赔或费用增加。”
2、因系统上传招标清单总说明未显示完整,现重新上传招标清单,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收。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