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绵路科学城段道路改造工程(给水、燃气工程)更正文件01号
(采购编号:DLB-BJQSCG2025002)
中绵路科学城段道路改造工程(给水、燃气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付款方式”内容以及第七章“工程付款与结算”现修改为
“1、付款方式:签订协议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价款的30%;迁改工程完工并提交竣工资料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协议价款的80%;剩余工程款待项目审计完成后支付。合同最终结算款以按规定履行的项目审计结果作为依据,甲方支付的合同价款超出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论的,乙方应自甲方通知后5天内一次性退还甲方。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合同款项,因开票延迟导致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备注:该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时为三方合同,丙方为绵阳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为工程款的付款方(出资方),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象为丙方。
2、结算方式:以最终实施工程量及竣工图纸为基础,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动力部
2025.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