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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有关单位,中物院建筑类合格供应商库成员单位:
中物院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自2018年6月9日试运行以来,经各方积极参与和完善,已具备正式运行条件,现将系统正式运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㈠自2019年11月12日起,中物院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始正式运行。
㈡在川的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邀请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应执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和《评标表格调整》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6〕683号)。其余邀请招标项目实行半电子化交易。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各相关当事人应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即CA锁)并在相关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包括招标人单位、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代表、监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开标人员(含主持人和记录人)、投标人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投标代表、造价人员等。
㈢正式运行后,符合电子化办理条件的,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下简称院固管中心)不再受理纸质文件。
㈣符合上线交易条件而申请不上线交易的项目,应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
二、对电子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固管中心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可对各自监察范围内的监察对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和监察的人员需在院固管中心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表格见附件,试运行期间已办理的继续有效)。
三、保障措施和异常情况处理原则
正式运行期间,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实行加密电子文档和非加密电子文档并行的方式。投标人除应当通过“中物院招投标信息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提交光盘版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投标人在线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无法读取、无法导入系统,或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使用该投标人现场递交的光盘中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拒绝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同投标后撤销投标文件。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仍然无法读取或者导入系统的,视为投标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因不可抗力导致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招标投标活动延期。
四、其他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以便改进相关工作。
业务支持:固管中心0816-2482753,2493842。
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0816-2480387,15386658407。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