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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有关单位: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单位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体要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都要抓好,党中央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都要完成”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重点项目和疫情防控期间必须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就防疫期间逐步恢复招标采购交易活动通知如下:
一、防疫期间进入院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应是重点项目或疫情防控期间必须采购项目,并获得主管部门批准
不属于强制进场交易的项目,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场所,按照院以及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开展交易活动,一律不进入院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
属于强制进场交易且为了保证科研生产任务进度的重点项目或疫情防控期间必须采购项目,各单位需拟订防控方案报院相关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院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审活动。进场交易期间,严格遵守院招投标交易中心的疫情防控要求。各单位应履行主体责任,科学合理组织开标、评审活动,对于非重点项目或与疫情无关的非紧急采购项目,尽量避免在疫情期间开展开标、评审活动。
二、防疫期间进入院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相关实施要求
中物院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邀请招标项目全程网上办理功能,各单位应在网上办理相关工作,实行网上发标、投标、开标,必要时电话咨询相关事宜,尽量减少人员见面、聚集。
其他类型工程建设邀请招标项目,发标工作仍在网上办理,可采取邮寄投标或限制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人数等措施,在保证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减少人员聚集。
进入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逐步有序恢复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告》相关要求实施。
进入院招投标交易中心实施交易的项目,其防疫要求如下:
㈠提前预约
需进入院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代理机构提前预约场地,预约时说明进场交易项目的投标人、评委、代理机构以及业主人员的数量。各单位应控制交易进场人员数量,原则上每个投标单位人员不超过1名,评委数量不超过5名,代理机构人员不超过2名,业主及监察人员不超过2名。
㈡充分准备
院招投标交易交易中心应在交易活动开展前对交易场所进行必要的清洁和消毒。
代理机构及其他入场交易人员应自行准备充足的口罩等防疫物资,保证交易期间的防疫使用。
代理机构人员、业主及监察人员均须在法定开标时间半小时前抵达交易中心一楼。进入交易中心必须佩戴口罩。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进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测温合格后到达指定开标区域,填写《参加中物院交易活动现场人员健康情况申报表》。
开标室各人员入座须相隔1米以上。
㈢规范开标
1.电子开标时,应按照中物院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要求规范操作;纸质文件开标前,应对投标文件外包装进行酒精喷洒消毒。开标过程中,所有人员不得擅自脱下口罩,并避免近距离接触。
2.开标结束后,投标单位人员应退场,代理机构人员留在开标室,业主人员进入休息室等候,监察人员进入监控室。
㈣评标防疫要点
1.评委必须佩戴口罩,经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体温检测、登记,到达指定评标区域,填写《参加中物院评审活动人员健康情况申报表》,进入指定评标室。
2.每间评标室最多进入3个评委,入座需相互间隔1米以上,评审过程全程必须戴口罩,不得混用饮水设施。
3.评标期间禁止使用空调,保持开窗通风。
4.评标结束后,代理进场进行复核,需与评标人员注意距离。
5.如评审时间较长,需在评审现场就餐的,应分房间进行就餐。
三、交易中心须履行的防疫职责
㈠开标2小时前,交易中心须对所有开标室、评标室、休息室、监控室、过道、厕所、门把手、地面等进行喷洒消毒,1小时后进行必要的开窗通风。所有房间每日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上。
㈡会前会后对开标室、评标室、监控室所有的电脑键盘、鼠标、打印机、笔、计算器等进行擦拭消毒,对开标室、评标室、休息室所有桌椅、茶具柜等进行喷洒消毒。
㈢如实记录开、评标等会议室的环境卫生保洁与消毒工作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中物院交易活动现场人员健康情况申报表
2.参加中物院评审活动人员健康情况申报表
3.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逐步有序恢复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告
综合计划部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