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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院电子招投标平台及
院招投标信息网使用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院电子招投标平台及院招投标信息网(简称“招投标信息网”)主要用途为招标采购相关信息及政策发布、工程电子招投标业务、建筑类合格供应商管理等,属于“公开”性质的平台。为了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降低信息安全风险,防止泄露内部敏感信息和国家秘密,现提出如下使用要求:
一、各单位作为招投标信息网的使用者,要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严肃性,不得发布“内部及以上”级别的文件,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二、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各种信息之间的关联性,防止由于数据汇聚泄露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信息。
三、各单位严禁在招投标信息网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严禁发布广告等经营性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信息以及低俗、庸俗、媚俗信息内容。
我单位将定期对招投标信息网中发布的信息开展信息安全和保密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情况的,将上报相关部门严肃追责。
中物院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2年4月7日